各相关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及学术交流经费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45号)的相关规定,确定张建光等老师申报的36项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各主持人,按照《衡水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46 号)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时,启动基金仍有结余,结余部分可用于本人在研课题,也可再申报立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但不再计算科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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