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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午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14点击数:来源: 学生处

根据学校安排,6月16日(星期六)、6月17日(星期日)有课的上课,没课的休息;6月18日(星期一、端午节)放假休息。为保证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现就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召开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辅导员要在节前召开一次班会,提醒学生放假期间的注意事项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二、端午节放假期间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并由辅导员做好详细记录,外出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对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各学院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6月18日下午,辅导员利用班会时间(时间和地点和以往一样)要清点学生人数,做好未报到学生的记录。与学生不能取得联系的,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生处汇报。

三、严禁各级团学组织、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集体性外出活动,尤其是严禁在校内外草地等易燃场所野炊、烧烤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承担。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等危险地方玩耍、洗澡。

四、放假期间,在校学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的作息时间等有关规定,严禁学生在宿舍吸烟、酗酒、赌博、留宿外来人员,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等,严禁通宵上网,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宿舍进行安全排查,检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骗(含网络欺诈、非法传销等)等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外出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要注意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的保管。要求学生晚上尽量不要离开校园活动,确需离开校园,应结伴行动,并按时返校。

六、辅导员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放假期间要掌握学生动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

七、放假期间,学工人员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要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将学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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