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6日(周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举行,为杜绝学生替考等作弊行为的发生,根据《衡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文件相关要求,特通知如下:
1、请通知本学院全体辅导员在6月15日(星期五),召开一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前教育专题班会,宣传考试作弊的危害性,签订“诚信承诺书”。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启用全程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全部录像报省考试院待查。
2、辅导员带领学生重点学习《学生手册》(2017年版)114页《衡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要求辅导员强调:凡在考试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重点给学生讲清考试作弊已列入《刑法》并入刑,《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