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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6-07-05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省科技厅下达了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确定我校选派任务为:向贫困县选派科技人员3名。为落实好有关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派工作。请按照科技部批复的科技人员选派计划(见附件1),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选派任务,同时,按照谁推荐、谁组织协调的原则,协调科技人员、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见附件4),并指导科技人员到约定的贫困县开展科技服务,协议服务权限为1年。7月10日前将三方协议(一份)统一报科研处。

二、关于工作经费。财政部门已将人才选派工作经费拨付科技人员派出单位(见附件3),部分选派经费由地方统筹安排。我校将结合衡水市科技局按照国家科技部等五部委制定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切实用于选派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合规支出,规范管理。

联系人:陈锦涛、郑艳玲

联系电话:6908515

附件1-3:2016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人员名单、2016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培养人员名单、2016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国家、省级经费细化.pdf  

附件4:“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doc

 附件5: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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