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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11-20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及学术交流经费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45号)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事处认定的我校引进、培养的已毕业博士,且其科研启动基金尚有剩余的人员(2018年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2020年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二、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2.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

3.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4.已列入省、市级科研计划项目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需填写《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科研处603室,电子版发送至hsxykyc@163.com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6012986

附件:《衡水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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