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在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项目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1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申报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选题目录。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0/0915/c219469-31862072.html。
三、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交科研处606室,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申请书》、《翻译样章》、《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邮件标题:2020国家社科外译项目+部门名称)。
2.其他申请材料。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科研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