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衡水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中共衡水学院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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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分类与等级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
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
生 (含外籍师生) 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发生在校园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刑事案件;针对师生的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渗透破坏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2.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火灾、校园重大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煤气中毒、爆炸、学生外
出活动、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周边、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
3.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造成师生 (含外籍师生) 健康严重伤害的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所在地区的地震、台风、洪水、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火灾等对学校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反动、色情、迷信等有害信息,窃取国家有关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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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6.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事件。
上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公共事件
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
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
因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一般(I V 级)、较大(III 级)、
重大(II 级)、特别重大(I 级)四个级别。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
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要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把
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
人员伤亡和危害,要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
故,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抢险救急。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要做到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要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落实
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此外,
还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
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负责领导和应对突发公
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
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统一指挥、快速
反应,有序协调、正确应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
解决在萌芽状态。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领导小组成
员、各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
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院系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
方位、立体式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
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
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
法处置,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司法等部门
介入和援助。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
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
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
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上级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策、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支持;根据需要召开干部、教师和学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机关请示报告。
(二)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沟通情况,听取指示;按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协助宣传部等部门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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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机构,其机构组建及主要职责是:
1.信息通信组。由宣传部承担,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
主要负责掌握信息,将学校有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收集领导小组及其他专项工作组的相关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
相关领导和校内单位通报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设置公开的
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接待媒体采
访,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信息监督检查,及
时澄清不实报道,妥善处理不良信息。对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网
上信息要及时通报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对有害信息予以处置并
及时报告;密切注意网上的学生思想动态,并采取积极介入的方
式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
2.教育疏导组。由学生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
成,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
主要负责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可能形成
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领导小组安
排,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疏通引导,防止
事态扩大;有针对性地对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
动员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
作;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针对学
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对策,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教育疏导工
作,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外事工作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外国语学院等单位
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动态信息,对有关学校安全
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
间与外籍人员有关的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有关国家驻华
外交机构的联系。
4.保卫工作组。由安全工作处处长及涉事单位(部门)负责
人组成,组长由安全工作处处长担任。
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区域警戒,出入登记,防止校外人员进
校侵扰;组织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与公安机关及周
边单位沟通、协调,协助查破案件,调查事故,防止事态蔓延。
5.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成,组
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
主要负责做好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饮食、水电供应、医疗、
防护等方面的各项工作,及时提供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材料和物
资;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灾救护工作;积极与校外医疗机
构联系,保证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消除引发不安定事件的隐
患,确保学校的正常生活秩序。
三、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预防预警信息
全校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
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二)信息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
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政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党政办应立
即报告校领导、通报校纪委及有关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和应急处
置的同时,视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市
相关部门,从事发到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原则上,重大的
紧急突发事件,党政办公室要在 15 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 分钟
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较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一个
小时内文字报告;其他紧急突发事件从事发到报告市委、市政府
不得超过 2 个小时。
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网络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尽
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
2.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
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告一般要事前报、事中报、
事后报,并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
事件后,在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应
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4.核报。接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
室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市教育局办公室要求核报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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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应完整做好记录,迅速核实,符合上报标
准的,注明核实情况,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原则上电话反馈时
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对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
得超过 30 分钟。如遇特殊原因,对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
紧急突发事件重大事项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确实无法按
要求时间核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但事件紧急、性质
严重的,可边报告边了解情况,并按上级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三)信息报送形式
1.紧急电话报告。事件发生、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第一时
间采用电话报告校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党政办应立即电话(注
意保密)报告校党委书记、校长和专项工作组组长,督促专项工
作组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与事发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
核实情况、掌握事实;同时撰写上报信息,经领导审核后立即上
报。
2.紧急文件报送。事发单位电话报告后,应立即书面形式报
学校党政办,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
作。党政办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经领导审核后立即上报。事件
处置过程中,党政办根据领导意见及时报告各阶段情况。
3.常规报送
每月底前 3 天内,党政办将下月值班带班安排情况分报市委
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带班领导有调整
的及时上报。法定节假日值班带班安排提前 3 天上报。
(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
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五)预防预警行动的启动及相关措施
1.启动的条件:学校在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出现异常情
况或受到校外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提前
进行工作准备。
2.主要工作措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通报已
掌握的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况与信息,研究分析事件的性质,
对事件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和判断,确定办公指挥场所及参与预
防和处置的工作单位和人员。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件的日常处理工作,并
做好事件发生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的协调组织工作。要指定专人
对事件进行跟踪,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将事态动向随时
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各按其职做
好处置工作的各项准备,并将准备工作安排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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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办公室报告。
当事态进一步发展成为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会议,根据事件的性质决定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机制,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设在相关单位和部门。其中,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点根据情况可选择设在党政办公室、安全工作处、涉事单位等任一单位;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点可选择设在安全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涉事单位等任一单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点可选择设在后勤管理处、涉事单位等任一单位;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点可选择设在后勤管理处、涉事单位等任一单位;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点根据情况可选择设在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任一单位;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点可选择设在宣传部、现代技术教育管理中心、涉事单位等任一单位。
当事态得到控制,矛盾得到缓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宣布终止预警机制和相关工作。
(六)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牢牢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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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统一由学校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除此
之外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不得发
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和
传言。
四、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
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
息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物资保障
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
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
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
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资金保障
财务处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日常应急演练、宣
传、培训所需经费。要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
4.人员保障
学校应急队伍由安全工作处牵头组建,主要由机关干部、学
工干部、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专业人员和大学生组成。
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5.培训演练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
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
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6.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卫生、交通、治安维护等方面的保障,及时请示
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五、附则
(一)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学校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四)本预案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自本预案施行之日起,《衡水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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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院发[2008])22 号)、《衡水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院发[2012])23 号予以废止。
附件:1.衡水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衡水学院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衡水学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衡水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衡水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衡水学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
案
附件 1
衡水学院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主要
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
责人组成。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
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承
担。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忠 党委书记
田 光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金生 党委副书记
卢援助 党委副书记
宋根壮 党委常委、副院长
宋庆喜 党委常委、副院长
王光远 党委常委、副院长
宋连治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朱凯峰 党委常委、副院长
成 员: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朱凯峰 党委常委、副院长
副主任:纪金雁 党政办公室主任
(以上各负责人因岗位变动,接任干部自然成为领导小组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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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衡水学院社会安全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
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
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
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一般事件(IV 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
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较大事件(III 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的扩
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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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
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
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 30 人以上、100 入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三)重大事件(I I 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
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
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的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
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 1 人以上、3 人以下死亡,或 3 人及以上、
10 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支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
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件。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特别重大事件(I 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
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人员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
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
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
件。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烧等
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 500 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
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 3 人及以上死亡,或 10 人及以上受伤的
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支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
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
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
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 I 级对待的事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
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
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应急响应
(一)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及时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
证,通知涉及部门认真化解矛盾,及时解决、消除突发事件的苗
头和问题。事件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主要由涉事单位负责,管
理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
告,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市委、
市政府、市教育局。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
的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
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
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向学
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
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
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三)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
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院系党政领导、辅导员要
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
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
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四)特别重大事件(I 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市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专项工作组立即启动预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成立现场指挥部,果断处置,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相关单位要全力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学校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院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学院不漏班、班级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和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如公安部门采取了坚决制止措施,学校要积极配合,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做出处
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
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针对师生和学校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要立即指挥疏散现
场的师生员工和群众,及时拨打 110 报警电话,将受伤人员及时
送往医院救,若嫌疑人在现场,应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控制或隔离
在一定的区域内,若嫌疑人已逃离出校,要及时明确其逃离方向
和其选择的交通工具,进行追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讲清楚作
案人的具体特征,要求各类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扩散消息,以
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同时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三、后期处置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学生因心理疾病自杀、交通事故伤亡、身体疾病正常死亡等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
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积极做好学生及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以及学校办学、基建工程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涉及其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总结与调查评估
事件结束后,学校相关单位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
施,巩固稳定工作局面,防止事件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的经验、
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学校应急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有关上级单位。
附件 3
衡水学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河北省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
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
(一)一般事件(IV 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造成 3 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 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较大事件(III 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 l000 万元以上 50O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三)重大事件(II 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 50 人以上 100 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特别重大事件(I 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造成 30 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 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 1 亿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
4.对本地区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预案,全力组织人员
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 119 指挥中心和
学校安全工作处消防科报警。分管校领导和各专项工作组及相关
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
火工作。在消防队伍赶到现场后,提供施救信息,配合消防队伍
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第一时间报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
2.后勤管理处要根据需要,立即采取切断电路、煤气等紧急
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校医院要迅速参与抢救伤病员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
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安全工作处要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
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5.学生处要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后勤管理处尽快组织力量修缮受灾房间,国有资产管理中
心尽快调配教学设备,恢复正常教学状态。
(二)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分管
校领导和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要
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拨打 120、119
电话,并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
市教育局报告;
2.后勤管理处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水道等有效措
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校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参与抢救伤病员工作,配合卫生
救援部门开展伤员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
人员。
4.学生处牵头,对撤离到安全地带的师生进行心理安抚,稳
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5.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教育
部门开展临时教室的搭建,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状态。
6.学生处、二级学院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配合有
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保险理赔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要配备专用救援设备。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安全工作
处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救援,通知校医院参与救援
的同时,拨打 110、120 请求救援。
2.学校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
线指挥,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
等应急抢救处置。
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
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学生处、有关二级学院要做好溺水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工
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四)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人员拥挤踩踏事故,专项工作组要迅速开展现场
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
援;
2.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
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
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
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
请求市政府支援帮助;
3.相关部门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
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学生处、安全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学
生的教育和管理,以及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排查拥
挤踩踏事故隐患,严防和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五)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处等有关部门
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
告的同时,立即拨打 110,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 120 请求救
援。
2.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积极有序的配合有
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3.安全工作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
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
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
财产安全。
4.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处应立即采取有
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安全工作处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
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教务处、安全工作处要会同校内的危
险品存放单位,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校内的危险品存放单位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
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
校领导和市教育局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与教务处、安全工作处和危险品泄露单
位要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
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
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
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
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
重的,要立即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市政府启动相应
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
与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
延,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
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和相关单位、部门要做好善后工
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重大事故,学校应在 1 小时内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七)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内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
情况,学校领导和安全工作处、校医院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
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求助
(120、122、110、119),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安全工作处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
目击证人;维持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号码,放置警示标志,
防止造成二次事故。
3.如有伤员,校医院应组织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安置其
他伤员,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医院检查。
4.安全工作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
籍师生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
门。
(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及各二级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
规定制定专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
教工死亡或受伤等情况,立即拨打 110、120 请求急救,联系医
院做好伤病员抢救工作。
3.学校有关领导和安全工作处以及活动组织单位负责人要
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
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和政
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
4.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活动
现场的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并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九)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各单位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要建立健全安全
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
设施。
2.活动组织单位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
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发生安全事故后,活动组织单位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党
政办、安全工作处以报告,并拔打 110、120 请求救助,同时积
极开展必要的现场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
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
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6.做好师生心理安抚,保障正常教学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
好伤亡学生理赔工作。
(十)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
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正确引导师生员工情绪,
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如仍然存在,上报市综合治
理部门,消除隐患。
(十一)学校后勤保障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后勤管理处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及供水、供
电、供暖、通讯保障等重点场所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
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
2.发生断电、漏水、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立即拔打 119、
110,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委、市政府,必要时请求有关专
业部门支持。
3.学校分管领导和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要
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
防止事态扩大,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4.必要时做好师生疏散,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
水场所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
— 33
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
和排污处理。
(十二)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
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
和港澳台同胞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
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灾害,校医院要立即采取救助措
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
题,要周密妥善处置,不得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
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
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三、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恢复中
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
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
序:
(一)做好事故灾难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
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维护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灾救灾、执行应急预案不力或措施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矛盾激化者,要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追究责任。
(五)配合公安消防、环保、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或灾难调查工作。
— 35
附件 4
衡水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
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100 人,无
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
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
中毒人数在 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 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
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
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
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
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
次中毒人数在 10 一 5 0 人,或出现 5 人以下死亡病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I 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 l00 人并出现死
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
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
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
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
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
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 50
人以上,或者死亡 5 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
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
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大学生群体健康安全,社
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 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
卫生事件,均按照 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信息报告
1.初次报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
小组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市教
育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1 级)或者重大(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
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上报省教育厅。
2.进程报告。1 级和 II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
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委、市政
府、市教育局。III 级和 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
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委、市政
府、市教育局。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将事件
处理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
(二)信息发布
1.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成立公共
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校内媒体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校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省及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校内各媒体不
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
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应急反应: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卫生行
政部门。
2.校医院立即联系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
救治。
3.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密切配合,追回已出售(发出)的
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学生处、有关二级学院、辅导员要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
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稳定其情绪;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部在学校一定范围内通报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
绪。
5.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
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
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
处理,对传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
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根据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
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
告市教育局和市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市地政府和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实施应急措施外,应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实施应急措施外,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
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
协调受害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二)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
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
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
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
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污
方可重新启用。
(三)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
任单位进行通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
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
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
的发生。
(五)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应急事件的分析总结报
告,并按规定上报。
附件 5
衡水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
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
为四级。
(一)一般事件(IV 级):是指对个体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
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较大事件(I I 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
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重大事件(I I 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
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四)特别重大事件(I 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
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
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一)灾情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
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
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
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
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二)一般事件(IV 级)的应急措施
发生自然灾害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
案,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灾情信息,并根据
灾情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师生员工迅速疏散等
措施,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安全工作处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营
救遇险人员,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学生处、有关二级学院做好
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维持其心理稳定。
(三)较大事件(I I I 级)的应急措施
在做好 IV 级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
支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四)重大事件(I I 级)的应急措施
在做好 III 级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协助政府部门迅速开
展救助工作,以营救和救护伤员为重点,维护灾后师生的生命安
全和心理稳定。
— 44
(五)特别重大事件(I 级)的应急措施
在做好 II 级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协助政府部门迅速开展救助工作,营救、救护伤员,如果灾情仍然持续,采取必要措施疏散其他师生员工到其他避难场所;积极配合政府等救援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三、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事宜。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或因防灾救灾、执行应急预案不力、措施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矛盾激化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责任。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附件 6
衡水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我省教育系统
实际,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四
级。
(一)一般事件(IV 级):是指网内出现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
定构成一定威胁,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二)较大事件(I I I 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网络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2.网络内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
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较大威胁;
3.出现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
言等情况,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较大危害,对学校教学、
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引起师生广泛关注的事件。
4.其他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
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三)重大事件(I I 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网内信息系统中断运行 30 分钟以上、影响人数 10 万人以
上。
2.网内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篡改、假冒、对教育
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重大威胁。
3.出现通过教育系统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
信息、谣言等情况,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重大危害,引发
学校突发性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师生反应强烈的事件。
4.其他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重大威胁、造成重大影响
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四)特别重大事件(I 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网络信息系统中断运行 2 小时以上、影响人数 100 万人以
上。
2.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教
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3.出现通过教育系统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
信息、谣言等情况,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
引发学校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师生反应强烈并有
过激行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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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对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
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二、预防预警与信息报送
(一)预防预警要求
1.预防工作要求
(1) 加强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师生动态。按
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
(2) 加强应急制度建设
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应急管理制度,负
责制订应急预案、网络管理、机房管理、保密协议等规定,通过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技术水平、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3) 加强技术防范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防护,要在校园
网出入口安装必要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校园网进行网络漏洞扫
描,监测关键信息系统;采用可靠设备和软件,提高对重要信息
的保护,确保其安全;建立和完善网络不良信息过滤堵塞机制,
防止不良信息渗透;建立 BBS 实名用户数据库管理系统。
2.预警工作要求
学校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系统内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预
警信息,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有针对性地发布预警信
息、开展预防措施。
(二)信息报送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
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先口头、后书面”原则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
政办公室报告。党政办应立即报告校领导、市委、市政府、市教
育局,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
瞒报、谎报。
3.直报: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送一般按照逐
级上报原则上报。发生 II 级及以上事件,必要时学校可直接报
省委、省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
(4) 续报: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和有关工作情况应及时续报。(三)信息报送形式
1.紧急电话报告。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单
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校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党政办应立即
电话(注意保密)报告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市教育局,并视情况
报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宣传部牵头迅速开展工作;与事发
单位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掌握事实;同时撰写上报信息,
经领导审核后立即上报。
2.紧急文件报送。事发单位电话报告后,应立即书面形式报
学校党政办,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
作。党政办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经领导审核后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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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首报基本情况应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和单位、
设备受损情况、对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的威胁程度以及事件发展
趋势等。
2.跟报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
度、发展趋势估计及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部门
已采取的措施。
3.续报信息应包括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和事
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4.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五)先期处置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
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 1 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
事件等级。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
政府有关部门报情况。
2.对需要向公安部门网监管理机构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
取支援。
(六)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突发公共事件新
闻报道应急措施》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向社会发布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统一由学校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除此
之外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不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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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和
传言。
针对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谣传、手
机、网络传言,要采取措施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IV 级)和较大事件(III 级)
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发生后,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24 小
时保持联络畅通,相关人员 24 小时值班。宣传部、现代教育技
术中心要检查事件影响范围,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及时恢复受
破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及时将
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
工作,维护师生员工情绪稳定。
组织专家组和有关技术人员,及时研究应急对策,对工作进
行决策和部署。
2.重大事件(II 级)
重大事件(II 级)发生后,学校在采取 IV 级和 III 级处置措施
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政府、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特别重大事件(I 级)
特别重大事件(I 级)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在采取 II 级处置
措施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尽快恢复受破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尽
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工作,协助公安、
信息等部门做好删除有害信息及取证工作。
遇有不能处理的重大技术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市教育局,请求有关技术部门给与支援,尽快控制事态,阻止有
害信息蔓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
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 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上报或通报。
(2) 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 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2.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
发生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应紧急联系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
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3.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
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负责,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
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运行关键部门实施
24×7 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网络运行过程中设备设施故障,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
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部门、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四、后期处置
(一)恢复与总结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二)表彰和惩处
学校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瞒报、漏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及队伍保障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一支技术过硬、实战能力强的技术队伍,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资金保障
学校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日常应急演练、宣传、
培训所需经费。
(三)基础平台
学校要根据自身条件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建
设,对网络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提高应急处
置能力。
(四)信息保障
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情报
信息的收集,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动态,及时发现违法有害信息和
网络安全苗头,以便及时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