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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24点击数:来源: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 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5-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报考者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所在部门单位审核。

2.各部门单位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部门单位章。4月26日前将申请表(盖章PDF版、Word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邮箱internationaloffice@hsnc.edu.cn。

3.学校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说明被推荐老师的政治面貌,并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4.申请人除了满足《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见附件1)中的要求外,还须办理《衡水学院教师出国(境)留学(工作)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登陆管理平台申请。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18-60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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