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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18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冀科农函[2019]61号)、衡水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衡科字[2019]31号)要求,今年我校共向5个贫困县选派“三区”科技人才8人,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通知要求,各市直单位协调选派科技人员、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服务期一年,2019年再次入选的“三区”科技人才服务期限自上一年度终止时间计算,2019年新入选的“三区”科技人才服务期限统一从2019年6月计算。

2‍、协议服务方式应从“提供科技需求、公益专业技术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确定1项以上;服务内容应包括:示范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培训,培养乡土科技人才等。

预期指标应明确:示范推广xx向农业科技成果具体名称(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开展xx期科技培训,培训农民xx人次,培养xx名乡土科技人才,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xx万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xx元等。

3、我校将积极支持科技人员为受援单位提供服务,提高工作经费使用效益,科技人员要与受援单位建立常态化帮扶关系,每次帮扶活动都要记录留痕(比如:照片、工作日志等),每年11月份(年中)、6月份(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分别报与我校、市科技创新局。我校将及时关注先进典型,加强宣传。

4、请各位相关老师务必于7月22日下午将三方协议书(六份)报科研处606室。待学校盖章后返还至相关老师(返还时间将另行通知),经帮扶单位盖章后分别提交至县科技局3份、帮扶单位1份,科研处1份。


                                                                                                     科研处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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