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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年度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07点击数:来源: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提升教改项目完成水平和质量,根据《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将对2017-2018年度立项项目,以及2016年立项并申请延期暂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组织结项。

一、面向范围

2017-2018年度批准立项的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2016年立项申请延期结项的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流程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项材料(附件1、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填报《结项汇总表》(附件3)。

2、2017-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未按期完成及参研人员调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调整申请(附件4),并由所在单位汇总填报《调整申请汇总表》(附件3)。

3、各单位须于2019年6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结项材料,包括:《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实践检验报告》(各一式2份),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主件、附件及复印件、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知网未检索的需提交原件)及本单位《结项汇总表》《延期申请汇总表》(各1份)。

4、各项教改结项材料及延期申请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项目负责人”命名,统一由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电子版材料请以“2017-2018年度—单位名—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延期申请)”命名,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5、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6、凡被撤销项目主持人1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联系电话:6016317地点:墨香馆127

联系人:李永霞 张娟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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