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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衡水学院汉字书写活动的通知(教字[2019]36号)

日期:2019-04-23点击数:来源: 教务处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三届师生汉字书写大会的通知》(冀教语〔2019〕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印发衡水市第三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语委〔2019〕4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师生汉字书写活动,同时为省第三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征集参赛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书写华夏文明、致敬祖国70华诞。

二、活动规则

1、活动分组。共设两个组:学生组和教师组。

2、作品要求。硬笔作品大小格式不限,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毛笔作品大小为四尺以内(整纸、对联、斗方、条幅均可,竖式为宜),提倡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所有作品要求正文、落款、印章齐全。

3、书写内容。根据活动主题可以自创书写内容,也可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或中小学语文课本,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

4、信息标注。每位参赛作者必须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学校、联系电话,学生作品还需标注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5、报送数量。教师作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每个二级学院参赛作品报送数量不低于两幅,不超过4幅,硬笔、毛笔各50%。

6、学生作品报送数量:师范类专业:汉语言文学6幅、英语4幅、汉语国际教育2幅、数学与应用数学4幅、化学2幅、生物科学4幅、音乐学4幅、美术学2幅、体育教育2幅、学前教育4幅、思想政治教育2幅。非师范类专业:每个专业报送不超过2幅。硬笔、毛笔各50%。

7、粉笔作品。本次活动增设粉笔作品。粉笔作品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提供作品照片电子版1张,照片为JPG格式,大小2M左右,以“姓名+学校”命名,画面方正、清晰。每个师范类专业报送教师、学生作品各一张。鼓励非师范类专业师生积极参与,报送数量不超过师范类专业标准。所有参赛作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

8、欢迎全校热爱书法的教师积极参与,非教学单位教师作品直接交教务处102室。

三、时间安排

1、5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作品初选工作。

2、5月22日-5月31日,学校完成作品评选工作。

3、6月10日前,完成送评作品登统工作,按要求将参评作品和《衡水市第三届师生汉字书写大会推荐参评表(附件)》交教务处102。(电子表同时发邮箱)。

4、6月30日前,市语委办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第三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会参评。

四、组织宣传

(一)提高认识和积极发动。汉字书写大会对于促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推动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开展有着积极作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为有书写特长的师生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规范汉字书写氛围,调动我校师生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影响。

(二)以讲促学和以赛促练。因地制宜宣传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的主题,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调动师生书写的积极性,培养师生对汉字和汉字文化的热爱,提高师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技能,推进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传承书法艺术,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建平、张新民,电话:6018753、6903088,邮箱:274852088@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届书写大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严格把好作品质量关。凡有代写作品或人员资格不符情况,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参加省书写大会资格。

(三)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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