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办字〔2017〕24号)与《衡水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办字〔2014〕42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有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支出金额等信息按照附件1所列格式进行填报,于2019年3月25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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