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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05点击数:来源: 教务处

各相关单位:

近日,针对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部署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1月3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了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国务院安委办和教育部领导就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提出了要求。1月4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了《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紧急通知的通知》(冀教明电【2019】3号)。我校于1月4日召开了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会议,会上将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明确了校长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为责任人,主管校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实验室主任为管理人的职责,学校决定成立以校长田光为组长,副校长王金生、宋根壮为副组长,教务处、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图书馆、现教中心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对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面开展隐患清零行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要根据实验室性质及行业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四学校要建立校级、院级、实验室三级管理制度,分级签署责任书,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五要继续加强安全教育,让教师、学生熟知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六要做到警钟长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按照上述六点要求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亲自带队组织本单位的排查工作,并于7日下午5点前将排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联系人:周志会、魏立岩,电话:6662539

地址:西校区12教A座120(西)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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