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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6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3月修订)以及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现就2019年1月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准备 申请鉴定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如下材料1式2份: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

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5、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6、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7、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8、《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有变更事项的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无线胶装),封面加厚并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XX年度项目”及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

特别说明:项目研究成果简介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注意事项

1、结项鉴定申请书请使用修订的新版,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kxghw.hebnews.cn/)“下载专区”中下载。

2、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要求,凡未在项目研究成果上署名者,在结项证书中不再列为项目组成员。

3、提交成果简介电子版。成果简介电子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姓名;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成果简介电子版使用WORD文档编辑,以“项目批准号+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4、在向科研处报送纸质材料前,请填写省社科规划结项报送汇总表,连同成果简介电子版发送到hsxykyc@163.com邮箱,主题请注明“姓名+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

5、截止时间 请准备在2019年1月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年1月3日下午5点前送到科研处606室,初审后统一报送。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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