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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校内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8-03-29点击数:来源: 财务处

各学院(系)、各部门:

为规范和完善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保证校内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公开征集校内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包含货物(A类)、工程(B类)、服务(C类)三大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公开征集各类专业人才(含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申报评审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对达不到上述第二款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者,经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聘为评审专家。

三、评审专家专业范围

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监控、家电、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办公家具、试验材料、医疗设备、电子仪器、舞台灯光及音响、印刷、图书教材、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健身器械、小型维修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及各类服务项目等。

四、申报材料

(一)衡水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申请表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学历、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五、审定程序

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认为评审专家,即可作为校内采购评审专家从事学校相关校内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取得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教职工填写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后,自动取得校内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今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原则上学校从校内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推荐。

六、其他

(一)建立学校评审专家库,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招投标法规、规范学校采购活动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对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给予大力支持。

(二)评审专家将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三)请各部门汇总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518房间,并将电子表版资料发到电子邮箱:hsxycg@163.com。

(四)征集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28日。

(五)联系人:于建红   联系电话:666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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