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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8-01-04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实现学校“十三五作规划”中的科研工作目标,进一步引领学科建设,凝练研究方向,全面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院级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分别设置了学科建设类、社会科学类与自然科学类三个类别。其中社会科学类又分设“十九大专题”与“学校委托类”。各位老师可按照指南范围设定研究选题,也可按照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选题。

2.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超过1年的,请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注明研究时限。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职人员,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课题申请书须有课题组成员本人签名后上报。

2.学校课题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两年以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3.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科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4.有主持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列入省、市级科研计划项目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材料及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6份。请各部门履行初审手续,签署意见后上报科研处,申请书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配套的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hsxykyc@163.com

2.申报日期

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提交科研处,联系电话:6908515,地址:行政楼606室。

附1:申报书.zip

附2:论证活页.zip

附3:2018年度院级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4:校级课题结项要求及有关说明(修订).doc

附5:国家社科基金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56个).doc

附6: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学术期刊目录.zip

附7: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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