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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限速行驶的通知

日期:2017-04-11点击数:来源: 安全工作处

近期,由于校园内个别车速过快,极易引发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为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1、进入校园车辆应严格按照进出门口限速(5公里/小时)、校园内限速(20公里/小时)要求行驶,本校师生如有超速行驶者,一次给予通报,两次给予注销车辆通行门禁卡一个月处理,摩托车超速一次取消入校资格。

2、校外车辆进入校园时要严格遵守限速行驶规定,凡超速行驶者,将取消再次进校资格。

3、校园通行时严禁鸣笛。

4、来校健身的社会车辆及往东校区食堂送菜、粮油的机动车辆于4月13日起,通过学校操场西门出入。

以上要求请来校人员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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