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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衡水学院“税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7-03-23点击数:来源: 宣传部

为进一步巩固“营改增”工作成果,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主动性,规范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行为,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由市政府主导,市国税局、地税局主办,衡水广播电视台承办的衡水市“税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即将在四月底举行。我校作为分赛区之一,在全校进行初选,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比赛内容

主要围绕当前正在展开的“天天消费开发票 月月摇号中大奖”活动,以我的消费经历、我的开票经历、我的中奖经历、我消费我开票我纳税我光荣、依法纳税之我说等为主要内容,演讲题目自拟。

二、 参赛人员

我校在校生

三、 比赛时间

3月24日——3月31日报名

4月1日——4月7日分赛区决赛

4月8日——4月20日 全市复赛

4月21日——4月30日 全市决赛

四、 比赛规则

1、各参赛选手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2、每位参赛选手的演讲时间为5分钟左右,不超过6分钟,演讲满6分钟时由评委提示,选手终止演讲。

3、评委必须坚持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比赛采取百分制,选手演讲结束后,计分人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统计出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并在下一位选手演讲结束后进行公布。

4、我校分赛区选拔20名选手进入全市复赛。

五、评分标准

主要从演讲内容、演讲技巧、演讲效果、时间掌握及脱稿要求五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1、演讲内容(30分)

主题鲜明、深刻,观点明确,标题醒目;角度新颖、得当;材料典型、充分;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

2、演讲技巧(40分)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音纯正;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感情;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

3、演讲效果(10分)

演讲精彩有力,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受到了深刻教育,具有强大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和号召力。

4、脱稿(10分)

表现熟练程度

5、演讲时间(10分)

超时或少时扣2分(时间限制为5分钟,若超时或少时,每分钟扣1分,扣完5分为止)。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与本次活动,每个二级学院至少出三名同学参加比赛,多者不限。

各位参赛选手请将文稿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 姓名 文稿名称”,并发送至邮箱14501257@qq.com

联系人:文学与传播学院 张蕊 联系电话:888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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