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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7-01-16点击数:来源: 安全工作处

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确保假期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衡水学院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的通知》(院政发通知〔2017〕4号)精神要求,学校拟定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对校园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自查

请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2017年1月19日上午11:00前报安全工作处(办公楼520)。

二、安全联查

(一)组织机构

学校将成立安全检查组,负责校园安全检查有关事宜。检查组由学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成员:安全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实践教学中心 学生处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月20日上午。请安全检查组成员于1月20日9:00在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合。

(三)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各系部重点实验室、机房、食堂、配电室、学生公寓、图书馆等安全重点部位。请相关部门留好值班人员。

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火、用电、用水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等。

(四)安全检查有关要求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安全检查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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