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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6-09-20点击数:来源: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为落实《衡水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办字〔2016〕22号),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施安全,现就实验室安全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校2016级新生、新入职教师相关人员以及其他未取得准入资格的相关人员。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阶段

1、准备阶段(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9日)

按照各单位需求人数发放《衡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准备新生数据导入系统。

2、启动阶段(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5日)

结合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各相关单位对新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实验室基本情况介绍,发放《衡水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解读《衡水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介绍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并将自学、自测、考试工作情况进行部署。

实验室安全教研与考试系统管理员设置本单位自测试题(注意考生范围包括本单位新师生、未合格人员)。

三、自学、自测阶段(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14日)

学生自学实验室安全手册,根据各单位考务管理员设置好考试程序,进入考试系统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通过自测练习,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

实验室安全考务系统管理员设置本单位考试试题。

四、实验室安全考试阶段(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6日)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新(师)生、未取得实验室准入制度的老生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考试,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1、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

2、考试形式:集中考核

3、考试地点:

(1)经管学院:11号楼经管实训中心

(2)美术学院:17号楼美术专业机房

(3)电信学院:8号楼数字媒体技术实验室

(4)其他学院:13号楼学校计算机实训中心

4、组织安排:

经管、美术、电信学院自行组织本单位学生在本单位实训室按照规定的时间点进行考核,需提前三天将具体安排(包括考试的场次、时间、监考人员、考生数)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

其他学院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在13教二楼学校公共计算机实训中心机房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组织安排另行通知。

5、新入职教职员工考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上午8:00-9:30,地点:13号楼计算机实训中心215、217、219室。

五、统计、补考阶段(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30日)

考试过后,实验室管理科统计考试结果,将考核合格人员(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未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通知未过人员自学自测,组织补考,并将安排情况报实验室管理科。

六、总结阶段(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4日)

以学院为单位按教职员工、学生应考和实考情况总结本部门培训考核情况,并将总结以电子、纸质交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学习与宣传,选聘专人组建部门题库,组织学习、自测、考试,做好统计总结,根据部署认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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