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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7-13点击数:来源: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行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填报对象为具有实验/实训中心的十一个学院及公共计算机实训中心,请各相关单位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完成基表四、五、六、七的数据填报工作,部分信息请参照附件1-4,因四个基表中所填报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负责核对汇总,请各相关单位将汇总结果电子版(将四个基表打包并以所在系别命名)分别发至347244225@qq.comliuzhihua71@126.com两个电子邮箱,时间截止2016916日,同时将上报数据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刘志华老师及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周志会老师,各单位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如对上报数据有疑问,请根据基表中汇总负责单位咨询相关人员,教务处刘志华,联系电话6015857;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周志会,联系电话6662539

附件1 (衡水学院实验中心及实验室设置).doc   

附件2 (实验中心面积).xls   

附件3(衡水学院教职工编号).xls   

附件4(所属学科,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xls 

   基表4 教学实验项目表.xls  

   基表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xls  

   基表6 实验室基表情况表.doc

   基表7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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