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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彭磊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日期:2019-10-22点击数:来源: 统战部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国务院授予665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812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我校教师彭磊获此殊荣。

10月1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会见了我省受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王东峰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王东峰指出,我省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立足本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大家以受表彰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继续奋斗,再立新功。

彭磊同志自2012年7月从新疆师范大学毕业后步入衡水学院体育学院任教。在2014年河北省第九届民运会上,带领队员取得男子板鞋竞速60米项目的金牌。2018年8月河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他带领队员取得板鞋竞速男子60米,女子60米,男子100米,女子100米,男子200*100米,女子2*100米,男女混合4*100米7个比赛项目的所有金牌,实现了该项目的金牌大满贯,为衡水市民族体育工作取得辉煌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

我校体育学院一直重视民族体育的教学和学科竞赛工作,作为省级民族体育实践基地,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涌现出很多像彭磊同志这样从事在基层一线的优秀教师,为我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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